此次评议旨在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实施,深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普法工作。活动现场,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5家单位作为评议对象,分别就“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进行陈述,全面展示本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成效。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普法工作者、新闻媒体代表、律师代表组成的评议团进行现场提问并打分。
此次评议采取百分制打分,其中评议团评分占70%,现场单位互评占20%,网络社会评议占10%。现场履职报告结束后,根据网络社会评议、评议团评分和现场单位互评等程序进行综合评定,并宣布评分结果。最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优秀等次,其余3家单位获良好等次。据悉,此次评议结果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同时作为普法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
今后,我市将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每年安排普法责任单位接受评议考核,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助力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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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