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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赴玉溪市召开调研座谈会
2024-04-01

2024年3月26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涉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环境资源类纠纷诉源治理方案及行政案件统一裁判标准等问题到玉溪市司法局与涉及“三湖”保护职能的相关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进行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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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座谈会上,各单位就“三湖”保护治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做了交流,昆铁中院法官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和已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与部门以案为例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调研座谈会上,昆铁中院法官表示通过调研座谈会上大家的交流,感受到玉溪市各部门在“三湖”保护治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团结协作,同时工作方法中切实有效,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很高,行政诉讼案件量占比很低。根据2021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部分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玉溪市境内的环境资源类行政诉讼案件由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审理。在今后的诉源治理机制中将主动吸纳玉溪的工作经验,对大家提出的工作建议也将认真研究思考,希望以后继续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做好“三湖”保护治理、环境资源保护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

市司法局局长李乔有代表玉溪市参会单位对昆铁中院对玉溪法治政府建设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要求玉溪市各参会单位要学习昆铁中院贯彻“四下基层”的工作作风,深化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认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把握改革机遇,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推进好行政执法玉溪实践;要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信息共通共享,推动府院良性互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要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做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加法”,行政复议机关要增强主观能动性,协同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统筹下,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做好行政争议的“减法”,以务实高效的工作,让“两山理论”在玉溪落地开花,共同保护治理好玉溪“三湖”和境内其它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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