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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
2024-04-30

4月28日,市司法局党委组织召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乔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佳雄通报了中纪委、市纪委关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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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2024年工作要点》,对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2024年工作要点进行了任务分解,安排推进2024年度“清廉机关”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总目标,将“清廉机关”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一体推进、共同落实。一是要有清廉之心。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以问题为导向,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要有警示之思。案例是最好的活教材,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要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直面问题、剖析根源、严格自律,不让自己成为案中人、片中人。三是要有清廉之责。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是市委重要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党委要层层压实责任,紧密结合市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十个专项行动”。四是要有清廉之举。要以清廉机关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纪学习教育、“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等工作,以实实在在举措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五是要有清廉之风。全面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营造廉洁的工作环境;要强化家风家教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用良好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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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一是要扛牢压实责任。局党委要扛牢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扛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要注重结合融合。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要把“清廉机关”创建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抓党建工作融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三是要以务实举措确保工作效果。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在高标准落实和高质量呈现上狠下功夫,凸显工作效果,让清正廉洁“司法蓝”润泽干部群众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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