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
全市5家司法鉴定机构64名司法鉴定人,成立党支部的鉴定机构有1家,司法鉴定人党员33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全市10家公证机构52名公证人员,成立党支部的有3家,公证员党员19名。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推动公证、司法鉴定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事务方面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在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亮党员身份、亮服务承诺,党建强、发展强”为主要内容的“双亮双强”活动,营造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用党建引领行业发展和行业自律,不断推进公证、司法鉴定清廉行业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行业风险管控
落实公证行业风险预警。围绕公证办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及时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公证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司法判例》《办理在线委托公证业务的风险提示》《关于严格规范公证书制作的风险提示》,不断提高公证行业执业风险意识、规范办证程序,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投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司法鉴定意见书评查。组织司法鉴定机构针对《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行业投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11类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采取交叉评查方式,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意见书评查内容及标准》,随机抽取案件卷宗进行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剖析原因,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司法鉴定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把警示教育抓在日常形成常态。通过业务培训、支部党课、会议传达等方式,组织学习全国公证行业季度惩戒案例通报,以及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通报,切实发挥行业处罚惩治的警示教育,督促公证、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依法依规执业,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清廉行业建设助推公证、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
通过清廉行业建设,全面提升公证、司法鉴定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公证业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缩短办证期限。开展司法鉴定机构“五规范”建设,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2023年5家司法鉴定机构初评诚信等级评估为A级2家,B级3家,以优质服务提升社会公信力。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首次开展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8名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为3级。2024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3270件,司法鉴定案件2081件,公证、司法鉴定服务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来源 | 玉溪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