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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及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2024-04-30

玉溪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及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机构职能

办公室(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应急指挥等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重大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年鉴编辑、档案、公车管理工作。协调、联系驻玉监狱、戒毒所工作。

依法行政与立法科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直部门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本局“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立案登记;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经行政复议后市人民政府为单独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协助承办未经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或者协助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赔偿补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补偿案件;承办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三科

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经行政复议后市人民政府为单独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协助承办未经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或者协助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赔偿补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补偿案件;承办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玉溪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玉溪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工作管理科

负责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装备财务科

负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财务、预结算、工资、福利、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市委依法治市办承担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秘书科主要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政治部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资报审、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受县(市、区)委委托,协助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县(市、区)司法局选调人员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党建办公室

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负责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和中央、省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法律援助服务;指导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

玉溪仲裁委秘书处(下属事业单位)

负责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接受当事人有关法律咨询,做好庭审前和庭审的组织工作,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做好仲裁调研宣传工作;按照不同行业组织建立仲裁员名册,联系协调与仲裁工作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市司法局办公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科教创新城创景路6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联系方式

0877-2025540  传真:0877-2027272

五、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李乔有

派驻纪检组组长:李佳雄

副局长: 秦立明  余坤  李军  赛俊敏

政治部主任:束薇

玉溪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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