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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展播】普春慧: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维护一方平安和谐
2019-10-22

九溪镇地处滇中腹地,东与大街镇相邻,西与红塔区接壤,南与通海毗临,北与前卫镇、安化乡相邻,全镇土地面积113.6平方公里。辖9个村(居)委会,26个自然村,2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7265人,是一个彝汉杂居的半山区农业镇。九溪司法所现行办公用房于2007年6月动工建设,2008年1月完工投入使用,房屋共有3层,砖混结构,独有用地面积111.7㎡,房屋建筑面积293.23㎡。近年来,九溪司法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服务九溪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九溪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政治引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九溪司法所目前共有工作人员4名,司法所长具有法学本科学历。九溪司法所每周定期组织所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所工作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司法所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政治品质。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认真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做到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九溪司法所有党员1名,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多年来,九溪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情形。

开展司法所省级标准化建设,为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手册》(云司通〔2017〕6号)文件要求,2017年6月,九溪司法所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整合资源,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升级版。建成后的九溪司法所涉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及法治宣传等方面,具备“四室一站一中心”的功能,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为下一步实现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内部工作流程。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人民调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安置帮教工作流程等,做到制度上墙,人员公示。让来办事的老百姓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2、加强硬件配置。九溪司法所每人一台电脑和打印机,除此外,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照像机、执法记录仪、指纹机、电动摩托等,为司法所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保障。

3、所务管理规范。建立各项工作台帐,加强痕迹管理。设立档案室,专人管理。每周定期打扫卫生,做到工作环境整洁、工作运行规范。

4、经费保障到位。司法所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九溪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以《宪法》宣传为重点,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定期不定期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以各种纪念日、活动日为契机,认真开展土地、环保、林业、水利、婚姻家庭、相邻、禁毒、安全、扫黑除恶、烤烟种植收购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二)创新方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抓住时机,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九溪镇共有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9个,28个村民小组全部成立调解小组。全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75人。要想提高民间纠纷的调处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升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九溪司法所紧紧抓住农村区域调整、村级换届选举和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积极做好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整和充实工作,使调解队伍的力量日趋壮大。同时,对全镇调解人员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

(1)积极组织村(社区)调解主任参加司法部每月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扩大调解主任的视野,提高调解主任的调解技巧和工作水平。

(2)以镇为单位,司法所每季度对调解主任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培训《宪法》、《合同法》、《民法总则》、《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民间纠纷调解实务,提高调解主任业务技能。

(3)以会代训。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综合素质。

2、强化措施,做好日常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抓好镇、村(社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巩固和加强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建设。

(2)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当前九溪镇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基层维稳任务繁重。农村区域调整、小城镇建设、海绵体建设等,无一不考验调解人员的智慧和工作水平。为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镇调委会每月一次、村(社区)调委会每月两次的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在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近五年来,九溪镇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5件,涉及当事人2276人,调解成功1148件,调解成功率99%,防止民转刑案件13件8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4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76人。

3、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1)积极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工作。近五年来,共办理公调对接案件36件,诉调对接案件3件。

(2)积极做好访调对接工作。依托镇综治中心,挂牌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建立访调对接办公室。自今年5月以来,九溪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信访纠纷16次5件,调解信访纠纷1件,排查发现不适宜调解导入法治轨道4件,引导行政处理5件,可能引发重大信访事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3件。

(三)整合资源,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抓好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九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九溪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建成运行以来,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定位,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及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帮教矫正的受理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项目的公益性法律指引服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多元化。九溪六十亩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作为村(社区)示范点,配备双显示屏电脑,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流程上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其余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也面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法律事务。

2、免费法律顾问全覆盖。江川星抚法律服务所与九溪9个村(社区)签订了为期三年免费法律顾问,为村(社区)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防范风险,推动了基层依法治理进程。

(四)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特殊人群的管控水平

1、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严格各项管理措施,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科技稳控能力,利用微信位置定位功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建设。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来,九溪司法所共接收矫正对象110人,已全部登记造册,进行矫正,现有在册矫正对象14人。

2、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信息核查、无缝对接、衔接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不同帮教对象,落实好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以建立无缝对接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监所与安置帮教组织信息准确、信息共享;以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为手段,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近五年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0人,对刑释解教人员定期进行帮教,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九溪司法所将进一步立足本职岗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团结全所干警,凝心聚力,务实创新,自我加压,提高效率,做到“静心工作,埋头苦干,服务群众”,力争今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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