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思路上求创新,在举措上求务实,在成效上求突破,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助弱济残的法律援助服务宗旨”,先后被云南省司法厅评为云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构建“三级网络”体系,巩固法律援助阵地
为缓解法律援助案件多、援助人员缺乏的现状,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了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人,安装法律援助公示牌。与县总工会、妇联、残联等组织成立了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在工会、看守所、武装部、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县内4个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广大困难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便民措施
将涉及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及种植业、养殖业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将70周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案件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凡符合法定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援助。积极与县电视台合作,开设《法制园地》广播栏目及法治在线电视节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整合基层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资源,倡导非诉讼代理、代书、诉讼指引等多元化的援助方式,满足了群众需求。
情系弱势群体,担当社会责任
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服务门槛,绿色通道保障权利。充分利用我县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契机,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工作。三年来,通海县司法局法援律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6件,共提供法律咨询5794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96件,挽回经济损失5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