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对200个集体、300名人民陪审员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
云南法院系统3个集体
云南司法行政系统3个集体
和8名人民陪审员上榜
人民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云南)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云南)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云南)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兰(女)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龚丽粉(女)
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金玲(女)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谭孝川(女)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福荣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毛业萍(女)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 源(女,藏族)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莫尔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作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责任主体,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坚守“选用分离”原则,2025年扎实推进第二届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全省现有人民陪审员11231人,有效保障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正常供给与动态优化,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力量支撑。同时,省司法厅积极配合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动出台人民陪审员规范参审、履职经费管理制度等文件,有效破解“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
下一步,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方向,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相关制度落实“回头看”,重点督导人民陪审员增补退出、规范参审、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推动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司法效能、治理效能。
文章来源丨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