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
关注玉溪法宣在线微信
国务院 互联网+督查
讨要工资二十余载 法律援助终得偿付
2021-04-16

“法律援助能免费为群众办实事”。在听到法律援助的宣传后,杨某家人抱着试试的心理到华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华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杨某家人的陈述后,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理念,及时受理此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承办此案。

据悉,1995年9月至1997年10月期间,华宁县某村民委员会聘请杨某在华宁县宁州街道某村民委员会某磷矿从事管理工作,双方就杨某工资进行过结算。当时因某村民委员会资金周转困难,工资一直未付清。2009年7月21日,经某村民委员会再次与杨某明确所欠工资数额:某村民委员会最后欠杨某工资86875.53元,并当场出具欠条一张给杨某。多年来,杨某一家每年都向某村民委员会索要工资多次,某村民委员会都以种种理由搪塞,未支付欠杨某的工资。2018年,杨某因病去世,其家人也多次讨要未果。杨某一家对讨要工资一事也丧失了信心。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讨要工资薪金案件,时间跨度大,长达23年,杨某在讨薪的过程中因病死亡。家人又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对很多维权事项不了解,承办人在接到华宁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面对23年来久拖未决的讨薪案感到非常棘手,多次认真调查取证,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主体,积极为受援人奔走维权,最终为受援人一家挽回经济损失86875.00元,解决了受援人的困难,维护了其合法权益,让受援人感受到了温暖,为政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体现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真实内涵。(通讯员:张琦)

玉溪市司法局
Copyright 2013-2016 版权所有: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玉溪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100004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