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6月22日至23日,新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惠清率队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2021年末至2022年6月以来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查,通过评查进一步找准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对存在问题给予解决的方案,为今后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主要是围绕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评查,评查人员分别对案件从程序到实体,手续办理、接待、会见笔录制作,阅卷,证据运用,庭审,法律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检查评审,重点围绕法律援助案件的真实性、案件是否结案、案件是否收取受援人额外费用、案件是否真正惠民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查组共评查2021年末至2022年6月法律援助案件283件,其中刑事案件147件,民事案件17件,认罪认罚案件119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通过评查,县法律援助中心案件管理和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服务队伍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应用新的法律援助法律文书有待规范、个别人的执业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个别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者办案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对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制定的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有效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