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能援优援”的原则,将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在援助范围上做“加法”,在优化服务上做“减法”,在援助质效上做“乘法”,在普法除盲上做“除法”,持续开展“法援护蕾”行动,“点线面”结合织密“保护网”,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护墙”。
“加”范围,
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
降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未成年人涉及刑事犯罪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从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为其指派辩护律师全过程参与,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纠纷,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校园霸凌等以及未成年人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等情形均纳入援助范围,持续拓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4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30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5件、法院审判阶段8件,民事纠纷主动申请援助1件。
“减”程序,
优化服务畅通“关键点”。
对公、检、法机关通知援助的涉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律师承办;刑事自诉案件或民事申请案件,实行“四优先”: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符合援助条件但缺乏材料的,遵循“容缺受理”机制,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再补办相关手续,确保能及时有效提供援助;对于经济困难但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未成年人,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证明材料,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法律服务“堵点”。近年来,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抚养纠纷2件,侵权损害赔偿1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乘”质效,
提升质量监管“联结线”。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援助过程中,实行“一援到底”,对未成年人同一案件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援助律师均指派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具有三年以上援助案件经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案件质量跟踪机制,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从案件受理、指派、承办到结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定期与承办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掌握案件办理动态。
“除”盲点,
送法上门织牢“法治网”。
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负责人担任辖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并结合当下校园欺凌、性侵等热点话题,以案释法向未成年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内容,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法治意识;与学校建立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行为动向和心理变化,既要治病、更要育人,既要严厉打击、更要防患于未然,做好问题青少年儿童的风险预警与管理,全覆盖排查涉未纠纷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家、校、社三方面开展矛盾化解与帮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坚实的法治天空。今年来,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1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师生达2800余人。
文图 | 江川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