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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法治课堂走进少数民族山区乡村
2021-08-06

红塔区洛河彝族乡是少数民族山区乡,彝族、哈尼族聚居在此生活。为加强少数民族山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洛河司法所在红塔区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2021年8月间连续把《民法典》法治课堂开进洛河乡各少数民族山区乡村。在洛河全乡干部职工及群众中形成民法典学习宣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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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题法治课邀请了5名律师授课,宣讲覆盖辖区内5个村委会干部群众。每到一个村,律师们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山区少数民族群众需求,就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物权、合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深刻领会了《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大家在学习后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民法典》学习,带头增强法治观念,并将《民法典》落实到实际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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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课开展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发放了《“文明玉溪、普法先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同时还发放了《宪法》、《民法典》、《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民族聚居地》、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行动等宣传册、折页、挂历等资料、普法宣传围裙、手提袋等法治宣传用品共计1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

通过集中开展“民法典进少数民族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村民群众传播了法治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深了洛河乡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在少数民族乡村中营造了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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