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芳,女,中共党员,现任新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主任。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她带头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身作则,带领村“两委”班子和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依法治村、民主管村,把新寨打造为“四无村”(无命案、无社矫对象、无刑释人员、无信访),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法律知识的“学习者”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首先自己要知法懂法,强化法治意识,依法治理村务,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才能让百姓信服和支持。”新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法律明白人”彭永芳这样认为。工作之余她坚持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经常关注电视上法治栏目,手机上搜集一些贴近实际的案例进行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渠道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自己的法律素养,坚持“给别人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的理念,服务于基层法治建设。
法律知识学习的“带动者”
彭永芳时刻以法律法规作为处理村组事务的准绳,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用于协助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并通过村民会议、党员大会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带领村“两委”成员一起学法,利用村委议事会议、党员学习活动日等,就农村山林土地、产业发展、合同风险规避等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进行集中学习,提升村“两委”班子依法办事能力和党员凝聚力。
法律法规的“传播者”
自2023年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把“党建引领+法治保障”融入“一村一品”项目发展上,把“普法强基”落实到每家每户和辖区内每户企业。我们争取资金建设法治广场,在“七彩丰收路”宣传法治乡村的幸福密码,并带头讲述“郎娥与桑洛”的花腰历史文化。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彭永芳坚持发挥法治的引领与保障作用,不断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他们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双语”普法15期,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电信诈骗等突出问题,邀请司法所所长、驻镇法官、律师到村组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服务,力争使每个村民都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治信仰,平民情怀。彭永芳认真履行自己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和使命,用实际行动做好一名基层法治工作者的职责,积极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让乡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之路越走越宽,新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美丽乡村、全国“一村一品”(柑橘)示范村、玉溪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称号。
文图来源 | @法治新平 李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