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溪市深入推进“干字当头、稳字托底、干部示范”的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背景下,峨山县司法局紧扣法治乡村建设这一核心任务,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率先推出《峨山县“法律明白人”管理办法(试行)》,构建起涵盖“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建章立制强根基,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紧扣“三年行动计划”中“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目标,峨山县司法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明确将“法律明白人”定义为从村(居)民中选拔的“法治带头人”,涵盖返乡创业人才、人民调解员、热心村民等群体。创新构建“1+5”管理框架,即以总则为统领,配套基本条件、职责定位、部门分工、培训机制、审核清退五项具体制度,将“法律明白人”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有效解决以往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散、弱、乱”问题,为专项治理提供稳定的人力支撑。
精挑细选优育提升素质,锻造专业化骨干队伍。坚持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群众基础“三过硬”标准,构建“村(社区)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备案”三级选聘机制,重点吸纳党员、乡贤等骨干力量,确保队伍“根正苗红”。搭建“理论+实践”培训体系,由县司法局统筹规划年度培训计划,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组成专业讲师团,围绕土地纠纷、婚姻家庭、乡村振兴等治理高频问题,开展“订单式”精准授课。创新实施“跟案实训”模式,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实战演练,推动“法律知识”有效转化为“治理能力”,培育出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调得好纠纷”的基层法治中坚力量。
明责增效促履职,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聚焦专项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覆盖”两大重点,明确法律明白人“六大职责”,即担任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律服务的“引导员”以及村情民意的“反馈员”。构建“部门联动+网格管理”机制,将法律明白人纳入村(社区)治理网格体系,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效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动态管理保活力,健全退出激励机制。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违法违纪、履职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等四类清退情形。由村(社区)“两委”提议、乡镇审核、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实施,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同时,积极探索正向激励措施,将表现突出的法律明白人纳入“优秀村(居)民”和“法治示范户”评选体系,推荐其参与村(社区)事务决策,增强其职业荣誉感,以期形成“选育一批人、带动一个村”的良好效应。
成效初显筑屏障,绘就法治乡村新画卷。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峨山县已成功培育了468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每村(社区)至少配备6名的全覆盖目标,逐步营造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峨山县司法局将以“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引,持续完善法律明白人管理机制,深入推进队伍建设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为峨山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文图 | 峨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