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云南识骏律师事务所接到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通知,有一批由同一建筑工程公司上诉,涉及到十三名农民工讨要工资的二审案件需要提供法律援助。该案人数多、时间紧,云南识骏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施萍、实习律师刀惠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引领作用,体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请缨办理该批案件。
两位青年律师经过查阅卷宗、比对证据、分析案情,并与这十三名当事人多次沟通了解,了解到在过去长达五、六年的时间里,这些农民工一直在为主张自己的劳务费、租赁费、运输款和买卖货款而奔波,为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两位青年律师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及几份关键证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从制作主体、程序、签字等方面在庭审中予以了充分的说理,同时获得了出庭当事人的认可。
而玉溪中院立案庭快审团队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克服了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所在地区分散、送达困难等问题后,于2021年4月30日作出二审判决,充分采信了两位代理律师的意见,依法驳回了上诉人建筑工程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至此,耗时五、六年,辗转多处维权的十三名农民工讨薪案,终于在2021年的五一节前画上了句号,两位代理律师将继续关注该起案件的进展,及时为十三名农民工提供执行阶段的帮助!
图片来源:玉溪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