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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提醒函
2022-11-2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通报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玉溪市委依法治市办于近日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国资委等部门尽快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按照省委要求:市级党政机关要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其中,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要在2021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2022上半年前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力争达到50%,2022、2023、2024年底前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分别力争达到65%、80%、95%,“十四五”期间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县级党政机关要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其中,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要在2022年上半年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2022上半年前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力争达到50%,2022、2023、2024年底前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分别力争达到65%、80%、95%,“十四五”期间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省司法厅于近日通报了我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覆盖率低等情况。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领导报告,经市委依法治市办研究,决定向各县(市、区)、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发挥作用机制,促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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