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称律师的杨某,在收取我的代理费用后并未按约定代理诉讼,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处理。”2025年5月,新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相关求助。经公安机关初步核查,发现杨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随即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新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立案后查明,杨某在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在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多次以律师名义在新平县从事法律服务,共违规代理案件4起,并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诉讼费等费用。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新平县司法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假律师”不仅直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损害律师行业整体形象。该案作为新平县首例律师管理类行政处罚案件,体现了行政执法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净化法律服务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是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法律问题、推进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新平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湛、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目标,持续加强律师行业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推动党建工作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和专业水平。
下一步,新平县司法局将继续推进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同时,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真假律师”的辨别能力,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法律服务;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对假冒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努力营造健康、规范、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
来源 | 李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