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塔甸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劳保所成功化解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上访的矛盾纠纷,当事双方达成协议,确保16名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据悉,由于修建塔甸镇通村公路工程,饶某拖欠闫某及下属农民工工资8万元,因工程尚未验收,饶某无法收到工程款并支付闫某工资,双方沟通不成,闫某便到县信访局上访。接到闫某诉求后,塔甸司法所、综治办、劳保所迅速成立工作组,找到了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将发包方、承建方和农民工代表召集在一起,情理法并举教育警示,通过协商调解,双方终于签订调解协议书:饶某于当天(2018年10月17日)先行支付闫某及下属农民工工资2万元,其余款项在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一并付清。
此次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为峨山县2018年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添砖加瓦,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司法调解引导了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有力维护了塔甸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塔甸司法所 何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