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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息纷争 化解矛盾促和谐
2019-01-17

2019年1月14日,春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李某和范某平时在达利园门口经营小吃摊,2018年12月25日,二人与达利园一名职工在公司门口发生口角进而引起打斗,后达利园公司副厂长郑某对李、范二人的摊子进行打砸,造成财产损失,双方就财产损害赔偿一事产生矛盾一直没有化解,因此向春和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以各自利益为出发点,各执一词, 场面一时僵持不下。春和司法所调解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本着“人民调解为人民,调解矛盾促和谐”的工作宗旨,情理并用、耐心细致的为双方做工作,经过多次做工作,双方情绪逐步趋于稳定,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郑某一次性赔偿李某财产损失26000元,赔偿范某财产损失16000元。至此,这场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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