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通海县政协副主席马吉光带队,民宗法制委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到通海县司法局对通海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首先通海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本勇汇报近3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建议和意见。然后召开座谈会,县司法局部分司法所长进行发言;县政协民宗法制委主任师尚品等委员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纷纷献言献策。最后,县政协副主席马吉光讲话,他指出通海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成效显著。一是构建“大调解”格局。全县76个村(社区)设立调委会,村(居民)小组设调解小组和纠纷信息员;在高大、杨广行政接边地区建立联防联调组织,调解因山林、山界、水利、资源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性和蔬菜协会等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创新教育行业人民调解工作,与教育局联发了《关于建立通海县教育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在全县3所高中、7所初中、1所职中、9所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建立了24个人民调解组织,规范了通海县教育行业校园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打造和谐校园。三是创新机制,由政法委牵头,与县人民法院一起设立“通海县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畅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之间的信息渠道,搭建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各自独特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事了人和”。
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通海县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增进团结和谐的“润滑剂”同时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讯员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