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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华:把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刘不怕”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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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群众心中

他是懂法的“德高望重者”

在务工人员口中

他是“刘不怕”

因为他敢跟拖欠工钱的老板“斗法”

……

他是刘建华,是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新村村委会调解主任。自2010年起担任调解主任至今,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59起,疑难复杂纠纷60余起,涉及经济赔偿100多万元。因成绩突出,2017年6月,他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员”荣誉称号。

虚心学习积累经验

刘建华虽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他明白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利器,于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和丰富调解经验。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之初,他几乎天天往司法所跑,有时候一天会打几个电话,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他还积极参加司法所举办的各种培训,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不会的就要多问、多学,一开始做这个工作大家谁都不会,但是在这个岗位就要做这个岗位的事情,不会那就多往司法所跑,多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学习,闲时也要看书学习,不懂法还去调解纠纷,这是绝对不行的!”刘建华这样说,也这样做。

把群众事当作大事

2012年7月,师某在盘溪镇西门砖厂打工时意外死亡,其家属与砖厂老板李某产生赔偿纠纷,双方互不让步,矛盾持续激化。这次调解,刘建华坚持“法”与“情”相结合,经过长达十多天的反复协商和劝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1月,新村村委会白泥塘村赵某某与本村村民在永平大桥上喝啤酒,而后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五个家庭因此事故存在巨大赔偿争议,申请新村调委会进行调解。刘建华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后,分别给五个家庭做思想工作,最终调解成功,该事件没有被进一步激化。

刘建华还积极为农民工调解拖欠工钱的矛盾纠纷,他敢于跟拖欠农民工工钱的老板“斗法”,并且不达目的,绝不放弃。

从事调解工作至今,刘建华把群众的事当作大事,只要有村民来找或村委会通知,他都会放下手里的农活和家事,及时赶去调解,从未耽误过。不管碰到什么样的矛盾纠纷,他都能以百倍的热情及时化解双方或多方的矛盾,其以能力强、业绩突出得到了华宁县司法局、盘溪镇上下的普遍赞扬,在最基层的岗位上体现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防范化解矛盾有一套

近年来,新村村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但村民都信任刘建华,大事小事都找他调解。每当他来到基层村组,不少村民就拉着他聊家常、咨询法律问题,他一一解答,在基层一线播撒着法律的“种子”。

工作中,刘建华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村委会的实际情况出发,走遍辖区的村组,重点排查因征地、水源点保护、山林土地、损害赔偿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苗头隐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预防工作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被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辖区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在,辖区里发生的矛盾纠纷基本在村调委会就能化解。来源:云南法制报、长安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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