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但难免也会发生一些矛盾纠纷。近日,宁州司法所联合派出所、社区干部等成功调解一起积怨多年的邻里矛盾纠纷案件。
12月6日下午在王马社区会议室,华宁县宁州司法所,街道平安建设法治办、宁州派出所、王马社区村组干部共同参与调解了一起历经八年之久,数次调解未果的邻里纠纷。
经过司法所认真排查,得知:2017年由于世觉村居民小组统一开展住房改造,胡某新建的住房位于张某住房旁边,张某认为胡某在建房时占着其住房门前的面积,具体多少面积张某没有测量过。为此,张某一直与胡某争议不断。在此期间,张某多次找社区、村小组要求解决,社区、村小组曾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由于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协议。多年以来因住房改造,房屋门前的原状已经发生改变,该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张某要求胡某给予3.3万元的经济补偿,而胡某只同意补偿1万元,多一分都不会给,由于悬殊较大,调解以失败告终,矛盾搁置,张某擅自在房门前的路上长期堆放杂物不愿意搬开,影响胡某在自家门前支砌花台,八年后再次引发纠纷。
调解过程中,宁州司法所在充分了解纠纷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调解,并提出调解意见:一是协商补偿,促成补偿费用的认定;二是根据既定事实和现状处理相邻权问题。通过调解人员讲事实,摆道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讲解国家法律法规,稳定纠纷态势,避免激化矛盾。经过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意见,由胡某一次性补偿张某27066元;张某不得干涉胡某对自家房屋门前场地的浇灌及花台的支砌,并搬走房屋门前长期堆放的杂物;互相搞好邻里关系,和睦相处。至此,双方长达八年的矛盾得以成功化解,了却多年的心结!
任何矛盾纠纷都会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隐患,处理不好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民转命”案件,宁州司法所在加强命案防控攻坚工作中,始终秉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留死角、不留积案,体现宁州司法所积极担当作为,务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纠纷在哪里,人民调解就在哪里。
文图来源 | 华宁县司法局 马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