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
关注玉溪法宣在线微信
国务院 互联网+督查
澄江市司法局五举措强化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效能
2025-06-10

今年以来,澄江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方法,完善调解手段,提高调解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护航澄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微信图片_20250610105430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让纠纷“争执”有人管。

澄江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把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基础的重要一环,从规范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入手,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全覆盖,切实让群众之间的“争执”有人管。截至目前,全市有6个镇(街道)级规范化调委会、47个村级(社区)规范化调委会、448个调解小组、3个企业调委会、6个行业调委会、4个个人调解室、1个教师小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有人民调解员668人,3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经常性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显著增强,今年截至5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民间纠纷200件,调处纠纷174件,调解成功166件,有效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让“重点”有人排。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的作用,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排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交通运输、劳资关系、物业管理、讨薪讨债、医疗纠纷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纠纷;深入到重点地区和重点地段,逐村逐户、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登记。对排查出的全部矛盾纠纷逐一登记编号、逐一建立台账,列出详细清单,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市”,不发生“民转刑”案件,最大限度将矛盾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让“疙瘩”依法化解。

紧紧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为主体的“普法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力度,突出普法宣传“雨露”滋润的特效,潜移默化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法在身边”,有“疙瘩”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依法化解。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在各镇(街道)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宪法、民法典广场7个,设置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103个,将常用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学有所得、得有所助。今年来,以“法律十进”活动为抓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科技活动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6余场,受众人数2.3万余人,进一步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措施办法,让“矛盾”有效调解。

对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分析研判,制定方案及时调解,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就地处置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对突出矛盾纠纷,做到措施实、方法准、责任明,在时间节点内化解;对重大涉稳矛盾、重点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落实稳控责任、限期化解,并对矛盾化解、问题解决过程和结果实施动态跟踪监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对策建议,落实责任主体和严控措施,做好稳控工作。

五是落实多元化解,让“烦恼”及时消除。

扎实推进联调、诉前委派等现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有效运用,结合实际,建立“诉调、检调、公调”的“三调对接”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作用,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评事说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预测,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开展一对一普法,针对矛盾纠纷核心问题,运用法律、道德、政策等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让群众的“烦恼事”及时得到消解,促进和谐稳定。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作用发挥日益明显,目前,入驻律师事务所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个,共有调解工作人员7名,今年截至5月,累计接收法院委派案件1458件,调解成功818件,司法确认620件。中心自2021年成立以来,累计接收法院委派案件2057件,调解成功1136件,司法确认874件,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了群众诉讼成本,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此外,澄江市司法局还专门入驻市级综治中心1人,为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化解搭建全新平台,更好服务群众。

文图 | 李艳波 周艳晶

玉溪市司法局
Copyright 2013-2016 版权所有: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玉溪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100004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