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坚持以保障诉讼、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提升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为核心,扎实推进司法鉴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司法鉴定服务保障和管理能力有了新提升。
据了解,玉溪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重点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准入条件和执业状况的核查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鉴定的专项检查活动以及能力验证活动,促进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提高。积极开展了司法鉴定公益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法援制度,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建立援助工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为民生领域和困难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司法鉴定服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27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8家司法鉴定机构109名鉴定人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973件,业务收入189.8万元,重新鉴定7件,出庭作证6件次,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为提升广大群众对司法鉴定的知晓率,玉溪市司法局列举了常见的司法鉴定种类,以增强群众对司法鉴定的利用及投诉维权能力。
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又叫人身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是司法鉴定中最常见的项目之一,对于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伤情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根据损伤的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如果致人轻微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治安拘留、警告和罚款,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时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和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根据伤残鉴定的残疾程度,从轻到重分为十级,其中最轻的为十级,残疾赔偿率为10%;最重的为一级,即受害人(原告)为植物人状态,残疾赔偿率为100%。
伤残鉴定是受害人(或原告)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索赔的依据;伤残鉴定书则是确定受害人(或原告)是否残疾、残疾程度的重要证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认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认定。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即运用医学和生物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遗传特征的检验来判断所称父母与子女是否有亲缘关系。DNA是细胞基本遗传物质,通常可通过DNA的分析来判断亲生关系。DNA是人身体内细胞的原子物质,每个原子有46个染色体。男性的精子和女性的卵子各有23个染色体,当精子和卵子结合的时候,这46个原子染色体就制造一个生命。因此,每个人从生父处继承一半的分子物质,而另一半则从生母处获得。
通常情况下,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子、怀疑医院调错婴儿、非婚生子女要求确认父子关系、父母或子女要求移民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确认以及知青返城超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需要确认的、子女遗失多年后要求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强奸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文书鉴定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文书鉴定可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提供证据。
毒物鉴定
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一般在投毒、自杀、意外中毒、走私、吸毒、贩毒、种毒等案件中,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毒物鉴定首先要详细了解中毒经过、临床症状、尸体解剖所见、检材的种类和数量等,通过对毒物分析来判定是否中毒、是否是中毒死亡、是何种毒物、通过何种途径何时进入体内引起中毒。
痕迹鉴定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
痕迹是指由于人、动物或者其他物体的运动,在物质性客体上形成的物体的移动、物质增减、形态结构改变等物质性变化。现在痕迹鉴定仍然在各种诉讼活动中广泛应用,几乎所有的现场都会涉及痕迹的鉴定问题。在诉讼活动中,最常见的痕迹鉴定主要有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和枪弹痕迹鉴定等。
尸体鉴定
尸体鉴定包括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完成。鉴定委员会实际上是各个医院的医学专家组成,全部是执业医师(特殊情况下,需要法医参加)。
司法精神病鉴定
司法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然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原因、造价等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和工程造价鉴定等。
以上司法鉴定项目均能在玉溪进行,详情可咨询玉溪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电话:0877-2059576。 (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