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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心正行——选派监所警察玉溪工作队深入江川区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2020-09-22

随着省厅选派监所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步推进,玉溪工作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结合近年来犯罪种类增多,犯罪人年龄低龄化特点,制定特定矫正措施和矫正项目,在江川区司法局开展了一场未成年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帮扶活动,活动遵照“教育、挽救、帮扶”的原则进行,达到了“矫其心,正其行”的目的。

找问题,列清单。活动前,工作队队员与8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及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座谈,全面了解了未成年矫正对象在缓刑期间的学习生活近况、思想转变、心理状态等方面情况。通过了解,列出涵盖法律法规及文化教育、心理疏导和矫治、就学就业指导推介、困难救助、个人权益保护、人际交往、社会关系修复等问题清单,选派监所警察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未成年矫正对象采用“一人一策”方案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案释法,正其行。队员分别结合“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相关罪名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授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监狱服刑人员工作、生活现状深入讲解非监禁刑与监禁刑的区别,让他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充分认识到自身犯下的罪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同时,呼吁区司法局积极协调,为未成年矫正对象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因人施教,矫其心。二级心理咨询师、选派监所警察李贤结合个别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较差、受教育程度低、亲情缺失等原因导致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因人而异地制定矫正个案,开展教育和心理疏导,以“朋友”的方式和口吻与未成年矫正对象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和不良行为,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认清自己既是加害方也是受害方的双重角色,防止未成年犯在接受刑罚的过程中形成反社会人格。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调适心理和行为,尽快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分类管理,免影响。日常监管服务中,出于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隐私的目的,避免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与成人罪犯接触后的交叉感染,工作队要求相关司法所对8名未成年矫正对象采取单独教育、个别谈话等矫正措施,给予身份保护,同时对他们的矫正档案保密,使他们顺利度过矫正期。

加强沟通,监护到位。充分发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工作队要求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与监护人及其亲属电话交流、上门走访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生活等情况,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严格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同时,采取“用亲情来暖化、用家庭来感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矫正其不良思想行为,从而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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