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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采取五项措施抓好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整治工作
2021-05-11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玉溪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五项措施抓好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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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监管要求,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把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当作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规则、法定程序”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落实制度,提升监管质量。

严格落实好日常监管制度,主要是周电话汇报、每月思想汇报、集中教育、公益活动、请假销假、走访谈话等制度,适时电话抽查社区矫正对象在位情况,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年龄、学历、脾气性格、心理特点等有针对性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利用集中学习、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发动亲属做工作等多渠道、多层面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转化。

四、以案释法,增强警示效果。

对于不服从监管,甚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坚决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治安处罚,达到撤销缓刑情形的一律依法提请收监执行,做到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法院旁听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审理等方式,通过零距离警示,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引以为戒,使社区矫正对象心存敬畏,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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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督导,提高监管水平。

市、县两级严格落实《云南省社区矫正巡查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完成一年四次的执法巡查工作,对于履职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导致脱管及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加大督促整改落实的力度,督导各级抓好监管制度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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