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上午九时许,澄江市司法局联合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到海口司法所开展社矫人员多样化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林春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李林春从社区矫正是国家的一种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政策开讲,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期间的权力、义务关系,检察机关对执行过程负有的监督检查义务,并针对矫正人员在日常矫正期间请假事由,被给予训诫、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撤销缓刑等相关法律依据做出讲解强调。并以矫正人员龙某某因违反行政法规,王某某因屡次不参加教育学习、不按时打卡被警告后仍不改正,尹某某参与赌博被处以行政处罚等被撤销缓刑的鲜活案例,以案说法,生动形象的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帮助矫正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反思自己的行为,扭转不良习惯,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随后,海口司法所负责人李杰组织矫正对象学习2024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要求矫正对象增强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以点带面,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宣传《条例》内容,以增强《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倡导周围的人依法依规保护抚仙湖。
最后,司法局副局长金培龙提出要求:一是司法所要依法履行社区矫正的法定职责;二是矫正人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要加强与矫正工作人员多沟通交流,及时汇报思想,遇事多寻求工作人员的指导及法律帮助,举例教育提高警惕强化当下防诈意识;三是强调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并就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针对春节的矫正工作,我们提出了两个从严的要求:请假必须从严审批,违规行为必须从严处罚。以确保2024年春节平安稳定。
文图来源 | 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