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玉溪市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公平公正,近日,玉溪市司法局统筹推进“五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出台《玉溪市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该《裁量基准》通过明确统一规范的奖惩标准与操作规则,着力破解“同错不同罚”“以罚代管”“裁量模糊、尺度不一”等问题,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精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统一标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玉溪、法治玉溪。
一、四级惩处织密网,全周期覆盖违法情形
《裁量基准》构建“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出撤销缓刑或假释、收监执行建议”四级惩处体系,实现违法情节与惩处力度的精准对应。针对违反报告和外出规定、违反禁止令、违反教育学习规定等行为,将依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同时,《裁量基准》进一步明确了请销假管理、信息化管理、教育学习、禁止令执行等环节的惩处标准,确保监管无死角、惩处全覆盖。
二、两级奖励激动力,引导矫正对象主动改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裁量基准》设置了“表扬—提出减刑建议”两级奖励机制。社区矫正对象在考核中表现良好,或有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的,可给予表扬;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符合刑法规定减刑条件的,依法提出减刑建议,有效激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三、清晰规则定标准,助推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玉溪市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裁量基准(试行)》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执法边界,统一了执法尺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精准性与有效性。通过明确奖惩标准,一方面能激励社区矫正对象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矫正,增强其回归社会的动力;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减少违规行为发生,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为构建规范化、精准化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玉溪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各项奖惩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 | 社区矫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