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守法意识,5月21日,华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兵带队到宁州司法所,对在册49名社区矫正对象及新入矫人员开展“入矫第一课”集中专题教育。

本次集中专题教育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切实上好“入矫第一课”。
一是严字当头,规范开展入矫宣告。 司法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入矫宣告仪式,逐一核对矫正对象身份信息,宣读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及社区矫正宣告书,明确告知矫正期限、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庄严的仪式感,强化矫正对象“在刑”意识,促使其从思想上真正绷紧“守法弦”。
二是以案释法,筑牢思想防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采取“理论+案例”的模式,重点通报并剖析了近期宁州辖区内因违规外出、不按规定打卡而被训诫、警告甚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揭示“缓刑不是无拘无束”,警示矫正对象明确行为边界,自觉接受监管。
三是厘清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详细讲解了日常“必做”清单,包括按时报到与定期报告、定位监管与会客限制、外出审批与迁居审批、教育学习与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确保矫正对象清楚“该做什么”。同时,重点通报并剖析了“七条”红线禁区:不按要求打卡;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携带、随叫随到;严禁未经司法所批准私自外出华宁;矫正期间禁止违法、犯罪;不按工作人员电话或者指令行事;违反法院禁止令;不提交病情复查证明。通过“日常必做清单”与“七条红线禁区”这两个硬核抓手,进一步严明纪律、划定红线,督促矫正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秩序井然、成效显著,为宁州辖区内已经接受矫正监管和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争取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 | 华宁县司法局 马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