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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举措公告
2021-05-07

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市司法局结合服务管理职能,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五支队伍”,广泛开展“七心行动”,现向社会公开一批便民利民举措,回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法治宣传“入民心”

1.紧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7.1”建党节、“8.1”建军节、9月开学季、网络安全宣传周、10月重阳节、“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

2.充分利用“法宣在线”等两微一端宣传平台,推送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3.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协调相关部门举办“乡村法治夜校”、“农村法律大讲堂”,进一步提升乡村群众法治素养,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法律会诊“润民心”

4.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企业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活动。

5.加大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能力,打造12348热线7天×24小时全天候“1对1”服务,为群众提供全时空、精准、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法律服务“惠民心”

6.积极鼓励市律师协会领导、知名律师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

7.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一律提供援助。

8.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助推乡村振兴,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

9.在全市原有55台“云岭法务通机器人”的基础上,在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区域、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车站、图书馆等人流密集的场所,新增到65台“云岭法务通机器人”,方便群众获得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

10.持续推进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活动,对老弱病患等特殊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11.支持有实力公证机构到公证力量匮乏的县(市、区)设立派出机构、驻点服务机构,解决需求供给的不平衡。

12.对涉及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群众关注的鉴定事项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一律给予免费咨询。

13.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存在特殊情况的,被鉴定人不能来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14.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群众建立司法鉴定援助绿色通道,依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15.进一步扩大享受仲裁费用减收优惠的范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法律调解“舒民心”

16.开展“迎建党、防风险、解纷争、强规范、保和谐”专项活动。

17.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县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调解成功率。

18.创新举措开展线上“一站式”仲裁服务,通过邮寄立案、电话咨询、网上办案、视频调解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多种办理业务渠道,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五、依法行政“顺民心”

19.组织指导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就《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草拟稿)》召开企业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并在起草实施办法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切实为驻玉企业发展立良法保善治。

20.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培训。

21.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搭建企业维权“快车道”。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受理环节实行“即收即受”,除重大疑难案件外,一律实行“快审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无法定事由不中止审理或延期审理,让相关行政争议及早从“悬在空中”变为“落在地上”。

六、帮教转化“正民心”

22.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教育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安置帮教政策,确保帮教对象不漏管、不脱管。

七、志愿服务“暖民心”

23.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积极推行“党支部+党员志愿服务队”模式,深入社区、乡村振兴联系点、扶贫联系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4.积极组织开展律师参与“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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