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起草的《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草案)》(送审稿)公开发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10月17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玉溪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877―2032746;0877―202727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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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草案》(送审稿).doc
玉溪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