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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的公示
2021-11-01

为表彰在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玉溪市成立了表彰领导小组,在全市和各部门反复比选、集体研究的基础上,产生2名“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建议单位,5名“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建议人选。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11月7日止。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玉溪市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21137

玉溪市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先进单位: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检察院深入开展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制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二是在云南法制报、玉溪日报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信息21449篇,每年拨出专项经费作为普法宣传经费,保障普法工作有效运转。三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带动全市检察机关向当地中小学派出法治副校长69人,录制的“法治护航 健康成长”系列法治课覆盖到全市中小学。四是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实际,落实《玉溪市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95场。

江川区司法局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做到“七五”普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由18名普法骨干组成的“七五”普法讲师团,为全区30所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组建96名普法志愿者为骨干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山区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健全媒体公益普法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拍摄播放《杨大成的新房梦》《妻子的尊严》等微电影2部,《法在身边》栏目33期,利用气象播报平台、广播平台、手机微信、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和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先进个人:

梁蕊

梁蕊,女,1982年1月出生,汉族,在职研究生,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19年履行玉溪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职责。七五”普法期间,梁蕊同志作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络员,结合部门科室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助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秩序。

段晓婷

段晓婷,女,1986年7月出生,哈尼族,大学学历,2010年11月参加工作,2020年6月履行玉溪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责。七五普法期间,圆满完成“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启动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禁毒办做好青少年禁毒法治宣传工作,被玉溪市政府表彰为禁毒先进个人,市司法局禁毒宣传工作被云南省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先进单位。为适应宣传方式的改变,自学单反、视频剪辑软件,参加“法治云南·普法故事”纪实摄影大赛,获得活动展示类二等奖,玉溪市司法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制作的《向祖国表白》短视频,被司法厅、擎剑云岭、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多家新媒体转载。

王晟

王晟,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玉溪市红塔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玉溪市红塔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该同志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司法为民途径,积极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通过审判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了公民法治素养,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真正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同志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蒋翠年

蒋翠年,女,1978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2003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新平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恪守“诚实做人、勤恳做事”的人生格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1年至201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6年为优秀,记2次“三等功”。“七五”普法期间,以一个政法工作者的执着追求,无论在基层还是在机关都身体力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用自己的行动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桂金文

桂金文,男,1984年2月出生,回族,大学学历,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澄江市政府办一级科员。同志自2019年8月调入澄江市人民政府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理论功底,强化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文件经办,会议筹备及组织、重要情况的传递和转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全市“七五”各成员单位,深入机关村社区开展《民法典》《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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