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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荐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2023-01-2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拟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拟推荐先进集体:

玉溪市峨山县司法局小街司法所

拟推荐先进个人:

李  佳,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2006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  磊,男,汉族,1992年5月出生,201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玉溪市澄江市司法局九村司法所负责人、一级科员。

黄  松,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工作,群众,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玉溪市华宁县司法局青龙司法所所长。

李  静,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200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玉溪市易门县司法局緑汁司法所所长。

赵顺英,女,傣族,1990年6月出生,2014年10月参加工作,群众,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玉溪市新平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杨立华,男,白族,1967年12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玉溪市元江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集体、个人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玉溪市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

邮政编码:653100

监督举报电话:0877-2027246

玉溪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9日

玉溪市峨山县司法局小街司法所先进事迹

峨山县司法局小街司法所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强化、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做在前,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积极围绕强基础、创特色、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凝合力、重实效”分类化个性化开展矫正教育。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将街道133名安置帮教对象花名册一一分解到各村社区,以广泛的排查,掌握帮教对象现实表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协调各职能部门参与教育帮扶,切实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以例会交流、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增强调解主任、“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积极争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支持,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合力攻坚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小街司法所主动作为,将普法教育穿插到街道、村(社区)会议、培训活动中。注重优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每年均深入到街道6所小学为师生及家长们开展法治课讲座。小街司法所以新颁布法律法规为重点,发起广泛宣传,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作为年度法治宣传重点内容,同时创新普法方式在精心打造每月普法短视频进行持续法治宣传。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佳先进事迹:

作为分管普法宣传工作的副局长,为全面抓好“七五”普法规划任务的有效落实,身体力行,全身投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年轻干部,李佳同志着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以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目标,以社区矫正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为根本抓手,锐意进取,不断探索,把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自开展公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组织公证员、律师志愿者与企业群众开展座谈、讲座10多场次,共收集各村(社区)及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服务需求100余条,现场有针对性地解决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物业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需求50余条。

玉溪市澄江市司法局九村司法所负责人、一级科员任磊先进事迹:

任磊同志心系基层平安稳定,攻坚克难,用心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了“公调对接+司法确认”“1+2+N(一支队伍,两个平台,多个部门)”等多元调处新模式,面对辖区内的历史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啃下一块块硬骨头,为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了突出贡献。任磊同志积极投身农村普法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针对辖区为山区镇,农民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普法工作难等实际,勤于思考,创新普法方式,受到群众一致称赞,得玉溪市、澄江市各级检查组极力肯定和表扬。任磊同志严格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创新提出“六个一(一巡查,一汇报、一视频,一谈心、一查访、一事一假)”工作方法开展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多年以来该同志监管帮扶的102名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事项,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玉溪市华宁县司法局青龙司法所所长黄松先进事迹:

黄松在司法所工作七年来,共管理社区矫正对象600余人,特别是在青龙司法所任所长五年间,每月的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都由其组织并负责做主要讲解,经常结合监狱工作的实际案例和自己的切身体会,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监狱服刑的真实情况,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珍惜自由,认罪悔罪,修复社会关系,顺利渡过社区矫正期。黄松同志一直遵循并教育引导农村的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到青龙镇的各村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普法一大片群众,先后到村委会讲法治课40余次,大量运用真实的案例进行普法。黄松同志积极参与当地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种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信访案件。五年来,主持调解青龙镇的重大矛盾纠纷十余起。

玉溪市易门县司法局緑汁司法所所长李静先进事迹:

李静同志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把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具体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按照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大任务,着力提高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社区矫正各项制度深入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供经验的积累和实践。李静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完善人民调解机制,逐步形成全镇“大调解”工作格局。他以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不让群众多跑一公里的思路,组织在现场进行调解,截至目前,通过派单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化解疑难矛盾纠纷7件,组织法官、律师参与诉前调解13件,并进行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协议履行,为群众打消后顾之忧。

玉溪市新平县司法局一级科员赵顺英先进事迹:

赵顺英同志致力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行政复议办案能手”。自2019 年以来,她专注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累计办理42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复议案件均不存在被法院撤销的情形。她善于对个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做到“发现一个,化解一类,警示一片”,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面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身兼数职的她坚决扛起了这份重担,用“5+2”“白+黑”的工作模式助力开启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0余场次,抓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全县7批次、1000余人次进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业能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玉溪市元江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杨立华先进事迹:

为司法行政部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自2017年8月至2021年5月杨立华同志被单位和县委组织部派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配合乡村组干部群众积极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参与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进村公路硬化、组内街道修缮、农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龙都小组的梯田综合开发项目,实现了通班车,群众出行方便,村民增收的目标、参与完成了茶叶改良,提质增效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实现了增加农民增收渠道目标。。

杨立华同志立足本职,认真钻研业务。2021年6月扶贫工作结束回司法局上班,按照工作安排,先后任羊街司法所、红河司法所负责人,期间其负责的2个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巡回检查组督导检查、巡查中,因社区矫正管理档案、人民调解卷宗等比较规范获得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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