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及省级“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云普办〔2024〕4号)要求,现将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9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普法办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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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名单
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名单
一、全国表扬个人
1、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李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