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关键在于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经成为各地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玉溪仲裁委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合理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及来访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仲裁工作。
积极响应,2月6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志慧,党委委员、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周葆华分别带队到玉溪仲裁委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调研安排及省市区各级政府、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秘书处就人员值班、物资保障、消毒安保、业务工作等方面再次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分两段具体安排工作:全面复工以前单位人员到岗但不办理需要集中人员的开庭、合议等审理工作,工作以疫情防控及办理相关案件延期为主,全面复工以后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逐步恢复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到岗。
迅速行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的身心健康,在医用物资供应紧张的情况下,玉溪仲裁委想方设法购置了酒精、消毒液等消毒设备,每日两次对办公区域消毒,做好自身防护及办公区域日常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点前向市司法局上报全体职工及其共住家人身体健康及审生活情况及是否与湖北等地人员接触等信息。严格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排查、引导,在进门处设置消毒及体温检测点,要求来访人员登记并佩戴口罩,对发现异常人员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合理安排,妥善做好仲裁服务工作。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玉溪仲裁委在市司法局网站发布防控期间工作提示,对因防控、抗击疫情导致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案件审理、仲裁事项的,案件办理期限顺延,截止目前,举证延期案件3件、开庭延期案件4件;对不可延期的,开启网上办案“云”模式,采用组织仲裁庭远程合议的方式继续推进仲裁程序。截止目前,共远程合议案件2件、裁决案件1件。同时,办案书记员提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耐心予以说明解释,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玉溪仲裁委本着对来访人员和单位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科学防控、依法防控,抓疫情不忘仲裁工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