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
关注玉溪法宣在线微信
国务院 互联网+督查
 当前位置: 玉溪市司法局 >> 仲裁工作
玉溪仲裁委顺利审结一起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
2021-05-27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玉溪仲裁委始终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以服务当事人为出发点,尤其对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以春风化雨的耐心细致取信于民,全面解决纠纷,确保公平正义,树立仲裁公信力。

近日,玉溪仲裁委顺利审结一起因房屋产权证办理引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审理过程中,仲裁庭为吃透案情,两周内三次赴该县向相关单位调查了解,在准确抓取每个关键细节、在尽力还原事实全貌与真相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市场规则和商业惯例,公平合理地解决了纠纷,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4年12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向被申请人购买某县一处商铺,并约定于2014年12月31日交房。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支付了房款并于2016年交房时支付了物业费、维修基金,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证,故申请人于2021年1月底向本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首次庭审中,双方就未办理产权证的责任承担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且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各自主张。仲裁庭认为,本案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申请人的基本利益,同时,该案的裁决效果也将对同一小区其他业主的权利保护形成影响,为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仲裁庭三次赴县区相关单位取证,先后走访了消防、住建、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询问笔录,力求还原案件事实,公正、及时解决纠纷。最终,案件得以顺利审结。(通讯员  马莎)

玉溪市司法局
Copyright 2013-2016 版权所有: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玉溪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100004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