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防范能力
——特勤中队签订《执行“五条禁令”预防事故(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保证书》

http://www.yuxinews.com 2008-1-28 15:32: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预防事故案件工作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部队安全管理力度,增强官兵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杜绝行政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全面推进“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开展。1月24日下午,特勤中队召开会议,组织全体人员签订《执行“五条禁令”预防事故(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保证书》。

    会上,副中队长钱小汉首先传达了支队“1.21”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通知,再次组织大家学习了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和总队“四条补充规定”的有关内容。随后,中队长杨国忠与中队全体战士及合同制消防员签订《执行“五条禁令”预防事故(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保证书》。

    最后,杨队长强调:一加强思想教育。结合支队《“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中认真分析和查找当前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不安全因素和不稳定的苗头,深刻查摆剖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二提高安全意识。要求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火场和其它执勤现场安全防事故工作,参加灭火救援及社会救助现场事故预防工作时,要按规定配齐配全官兵个人防护装备和通讯器材,避免发生火场烧伤、碰伤摔伤等事故的发生。三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于触犯禁令,顶风违纪者决不姑息迁就,将严格按“禁令”规定惩处,进而促进全体官兵的安全思想意识,真正抓好、抓实、抓牢部队的安全防事故工作,全面推进“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作者:吴俊秋)

来源:玉溪消防支队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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