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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法院积极探索群体性案件立案工作 |
| http://www.yuxinews.com 2008-6-25 11: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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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因买卖合同纠纷、合同诈骗等导致的大规模侵权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呈不断上升之势。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大规模侵权行为并未得到及时制止,受害人的权益也缺乏有效的救济渠道。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积极发挥基层司法和调解组织作用,建立多元化预防和化解群体纠纷外,人民法院也应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群体性案件的解决渠道,促进社会和谐。 仅在2006年10至12月三个月内,峨山县法院审理和执行了325件涉及云南峨山蜜恋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菜籽款的案件,涉案标的238万元;2008年3月19日至26日又审理了226件涉及峨山县茂丰冷冻厂拖欠菜农菜款案件,涉案标的41.79万元。虽然涉案标的不大,但案件数量多,涉及农户广,处理结果关系全县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引起了峨山县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案件诉至法院后,峨山县法院立案法官创新工作机制,打破常规,及时审查立案,为审理和执行好这两批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们的做法是:1.建立登记制度,即个别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先不忙于正式立案而将其基本情况作登记,等类似案件当事人都到法院起诉后再统一正式立案,以便统一排期开庭;2.做好诉讼指导,为农民当事人提供诉状样式,填充式的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授权委托书;3.为减轻农民负担,主动为全部526名当事人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为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0多万元;4.采用流水线作业,由庭长负责立案登记、开庭排期,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3名干警负责把立案材料输入电脑。专人负责盖章和送达案件材料,加快了办案速度。 2006年至今,峨山县法院共受理群体性纠纷案件(系列案件)535件,受案标的280万元,已执行325件,执结标的230万元。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峨山县法院) 来源:玉溪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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