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政法在线”网站网页管理 及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奖惩办法

http://www.yuxinews.com 2008-6-5 15:50:00


 
      “玉溪政法在线”网站由玉溪市委政法委投资建成,于2007年1月试运行。“玉溪政法在线”网站是反映玉溪政法工作的门户网站。网站的开通运行是玉溪政法工作的一件大事,对加强玉溪政法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总结交流政法工作先进经验,推广典型,促进和推动“平安玉溪”的创建和巩固,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预防与控制,构建群防群治的防范机制等,无疑将起到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从试运行一年的情况看,其栏目丰富、信息量大、网页规范的特点使得网站很快得到政法各部门的认可,受到社会各阶层的欢迎,点击率不断提高。为了进一步发挥网站的宣传作用,加强政法各部门参与网站宣传工作的责任和意识,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网站对玉溪政法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 “内外合作、整合资源、提升效果,充分发挥网络优势,逐步形成政法大宣传格局”的政法宣传工作思路,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要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的高度重视政法宣传工作,关注和参与“玉溪政法在线”网站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集中反映玉溪政法工作的主阵地。政法各部门领导要积极动员和要求干警关注“玉溪政法在线”,积极投稿,对网站运行存在的的问题及时反馈。
       二、网站维护及栏目信息更新分工
    “玉溪政法在线”设主栏目23个。其中,独立网页六个、咨询解答式窗口三个,其他为分类栏目。为确保各主要栏目信息的及时性和覆盖率,现分别对网站维护和各主要栏目的信息更新作出分工要求:
     (一)、网站硬件维护、首页样式设计、栏目设计图片更新、视频播放插件设置及后台管理, 由玉溪日报社负责维护。
     (二)、首页、政法动态、法律法规、网上信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栏目及区县政法委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玉溪日报社设立专人负责。“综治之窗”由综治办负责(610办配合)、“干警风采、队伍建设”由政治处负责。“网上信访”由执法监督室负责。
     (三)、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消防、森林公安六个独立网页。由涉及部门负责其中各分栏目的信息填充和更新。市委政法委协助与主页、后台管理的衔接工作,并做好涉及内容的质量审查、时效审查及安全、涉密审查。六部门要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下设专人负责信息收编、更新工作。
     (四)、法律咨询栏目由市内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解答。
   (五)、“以案说法”、“精品案例”由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提供信息,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填充更新。
      三、报送信息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一)时间。实行每周上报制。其中涉及重大政法动态、重大举措、重大事件的,须在24小时内报市政法委办公室。
    (二)重点。根据市委政法委政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在对政法基本职能宣传的同时,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紧紧围绕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政法工作全局性专项性活动,宣传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部署的决心和做法。二是宣传政法机关"公正之师、威武之师、仁义之师"的正面形象。三是宣传政法机关积极投身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的最新动态;四是宣传不畏艰险、勇于和犯罪作斗争的政法战斗集体和个人;五是宣传严格公正执法、服务工作大局、优化法治环境的工作亮点;六是宣传创新工作机制、苦练实战本领、提高队伍素质的鲜活经验;七是宣传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万家"、"法律进社区"等"五五"普法宣传活动的典型做法;八是宣传贴近群众、同甘共苦、为民解忧的好领导、好干警等等。
    (三)信息量化要求。市级政法各部门、各县区委政法委每两周报送信息不少于四条或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八条。
       四、网站信息报送审查制度
       1、政法各部门发布在本部门网页或上传政法网发布的稿件,需经本部门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审批后再发布或上传。所有稿件应注明供稿人与审核人。稿件底稿应存档备查。
       2、所有需发布稿件须报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3、对涉及全市政法工作统一部署和全市县区以上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或案件的争议性稿件,需经政法宣传领导小组审阅后方可报道。
       五、信息报送、网页维护奖惩规定
为提高广大政法干警参与“玉溪政法在线”网站的责任和积极性,对网页维护认真负责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报送信息量大、信息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奖励。信息采用标准以报送市委政法委并在网站刊载为准。具体奖励办法:
     (一)、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对市委政法委各处室、市级政法部门网站报送信息量进行统计,每季度公布一次。年底汇总后,按要求每周报送量及全年信息报送总量达到并超过上列第三条第三项的,分三个等次进行奖励,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原则上用于奖励网站通讯员和分管领导。(二)、对达到并超过上列第三条第三项的县区政法委,分四个等次进行奖励,一等奖一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三个,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三个,奖金各600元;鼓励奖两个,奖金给200元。
    (三)、对积极投稿、信息质量高、时效性强、年投稿数量超过十条以上、被采用五条以上的个人,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汇总后,分四个等次进行奖励,一等奖2人,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人,奖金各600元;三等奖6人,奖金各4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四)对不能完成每周报送任务或全年报送任务的单位,以及网页维护质量差、信息更新速度不及时的单位,将视情况在全市给以通报。

      六、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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