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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玉溪涉农案件呈现五大特点主要做法有五 |
| http://www.yuxinews.com 2008-6-10 1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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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投入大幅度增加,涉农犯罪呈增多趋势,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03年-2007年,玉溪市检察机关通过查办涉农案件,有力地震慑和遏制了新农村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滋生和蔓延,缓解了农村基层矛盾,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 五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5件111人,其中,贪污案件14件18人,贿赂案件84件85人,挪用公款7件8人;要案2人,科级干部33人;大案57件。侦查终结移送公安机关1人,提起公诉83人,作不诉处理24人,已作出有罪判决80人。 从查办的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看,案件主要呈现五个特点:一是大案突出。大要案件56件56人,占案件总数的53.3%和50.4%。其中要案2件2人。二是贿赂案件所占比例较大。立案查办的105件案件中,贿赂案件83件,占79%。三是涉案领域和环节多。涉及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农村沼气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退耕还林、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领域。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5人,涉及土地矿产资源开发领域26人,支农惠农资金管理领域4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12人,其他领域13人。四是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突出。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犯罪47人,占42.3%。五是办案中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仍然占主导地位。所立办案件中,群众举报19人,占17.1%;纪检监察移送14人,占12.6%;其他机关部门移送6人,占5.4%;调查发现72人,占64.8%。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把查处涉农案件作为为农村稳定和发展服务的有效手段。全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如2007年新平县桂山镇城关办事处80户居民联名上访举报,新平县院及时组织查办了涉及副镇长、办事处主任、社区小组长在城镇建设土地征用中贪污受贿案件4件4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和农村基层经济。 二是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主动深入农村发现案件线索。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注意收集农村道路建设、电网改造、饮水工程改造、村庄整治、乡镇建设、林业土地开发、教育卫生、农机设备采购等领域和方面的情报信息,结合贪污贿赂易发多发的规律特点,积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有针对性地摸底调查获取案件线索;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电讯、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联系制度,多渠道收集线索和信息,形成查办案件合力;依靠群众,全面加强举报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并引导群众实名举报。 三是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发挥一体化机制作用。两级院始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充分发挥横向全院一盘棋、纵向上下领导一体化机制优势,积极采取交办、参办、提办、督办案件等方式,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深入查办行业系统窝案、串案。如2004年组织全面查办了涉及通海、元江、新平、峨山四个县能源站站长等人在农村沼气能源改造建设和沼气建设物质采购中受贿案5件;2006年、2007年上下联动查办了通海、易门、澄江、元江、峨山、澄江等六个县林业系统有关人员在林木采伐审批、生态造林、森木蠹虫害治理、退耕还林中贪污贿赂案24件24人,并深入查办林业渎职案件3件。 四是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和报告,积极取得党委、人大对查办案件的支持。如通海县院在查办张广辉受贿案件中,由于涉及面广,群众反响强烈,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得到了县委、政府的支持,县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最终查清了张广辉受贿、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为群众挽回100万余元经济损失,维护了农村稳定。 五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中,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主动征求当地党委政府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和广大群众的意愿,综合权衡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新平县院在查办涉及全县12个乡镇各中小学校校长、教务主任、业务骨干等41人的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系列案件中,认真听取当地广大群众、党委的意愿,综合权衡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时移送纪委监察部门作党政纪处理。既惩治了犯罪,教育了广大教师,又有力地维护了整个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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