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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玉溪两级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的贪贿案件。把查办涉及农村、农民、农业的贪贿案件作为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保护民生、维护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1-5月,全市共立办涉农贪贿案件36件36人,其中,贪污16件16人,贿赂18件18人,挪用公款2件2人。从查办的涉农案件看,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所占案件比例大。全市共立案查办贪贿案件63件67人,涉农案件36件36人,占总立案数的57.1%。二是涉案金额大,大案突出。查办大要案30件30人(要案2件2人),占83.3%,立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其中,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9件,占30%,10万元至50万元的案件12件,占40%,50万元以上的案件8件,占26.6%。三是窝案、串案突出。在所查办的36件涉农案件中,窝案串案34件,占94.4%。四是犯罪领域广。所查办的涉农贪贿案件涉及农田水利、土地交通、科教文卫等八个系统。其中,支农惠农资金政策落实环节14件14人,土地转让环节11件11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件5人,退耕还林2件2人,矿产资源开发等环节4件4人。五是村办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犯罪所占比例大。查办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农村基层组织主任、总支书记、组长等依法从事公务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7人,占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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