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批捕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案人犯

http://www.yuxinews.com 2008-5-4 8:58:00

    近日,元江县检察机关办理了首例由玉溪市森林公安局元江分局移送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审查,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曹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08年3月16日,元江县甘庄农场的张某某将自己饲养的一只黑熊以8500元人民币卖给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和曹某某,当日,钱某某、曹某某在没有办理《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运输证明》的情况下,欲将黑熊运往昆明,在途经玉元高速公路青龙厂出口处时,被元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当场查获。

    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曹某某、张某某以非法获取利害为目的,明知黑熊是国家二类重点保护动物,故意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尤其是钱某某身为昆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明知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知法犯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杨琴英)

来源:玉溪市委政法委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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