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矿生意中的陷阱

http://www.yuxinews.com 2008-4-29 9:02:00
    近年来, 玉溪矿电业强势增长,已成为继烟草业后的一大支柱产业,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这一行业利润大、投资人员急于投资获利的特点,进行行骗活动。这类案件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近一段时间,玉溪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受理了多起此类案件,此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犯罪分子对自己的身份进行精心包装,随身带有司机、秘书,开着高档轿车,吹嘘自己来头很大,称自己是某知名公司的负责人或代理人,并有很广的人际关系,以此骗取受害方信任。

    二、犯罪分子持有多份伪造的与省内知名采掘企业签订的矿石总代理销售合同,并带对方去矿山实地察看,在开采矿山见人就打招呼,给受骗方造成其与矿山人很熟悉的假象。

    三、犯罪分子会向受害方吹嘘自己可以以低于市场价大量供货,利用受害人急于做成业务的心理向对方索要预付款和好处费。

    四、犯罪分子向受害方骗取巨额资金后,以各种理由发一小部分货或拒不发货,并找其他借口伺机再次骗取资金,得手后携款逃匿。

    此类案件警方侦破后发现,大部分诈骗犯罪嫌疑人将骗取的资金进行大肆挥霍,致使受害人遭受较大损失。

    为此,警方提示:在做矿产品生意时,对于严重低于市场价格大量供货,严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邀约要谨慎对待;对供货方要进行多方面了解,核实其真实身份、有无履约能力,提高防范意识,莫因贪图小利落入陷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廖春云)

来源:玉溪新闻网

编辑:黎娟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