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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前 “销案” |
| http://www.yuxinews.com 2008-6-30 17: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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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隐患治理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全力打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经过三个多月的全力奋战,玉溪市2008年度11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有10家提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顺利摘掉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牌子。 今年3月份,支队结合全省的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月活动,由支队防火处牵头,全市各大队积极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及《云南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暂行办法》(云防安字〔200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火灾隐患判别、确认、挂牌、督办、整改、处罚、复查、销案等程序,市及各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并分别向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汇报,集中提请政府对红塔区银星俱乐部等11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为确实整改火灾隐患,全市上下明确了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及挂牌督办单位的职责分工,强调整改落实责任及跟踪问效制度,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支队坚持走由政府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路子,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为督促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负直接督办责任,进一步完善“建立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舆论媒体监督、单位落实整改”的隐患整改机制和“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隐患整改责任制。各级政府及消防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对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二是坚持服务与监督相结合,发挥消防部门的主导作用。为真正实现“执法为民”,结合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级消防部门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意识。一方面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普查到位、挂牌督办公示到位、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程序运行到位、严格监督处罚到位、消除隐患服务到位、舆论监督宣传到位、防止反弹复查到位,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强对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重点工种、岗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计划,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时间,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隐患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四个不放过”。通过政府和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签订《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责任状》,确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督促、协调、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求及时向政府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毕后主动提请消防部门进行复查验收,报政府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案。整改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其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的能力。 四是加强督导、跟踪问效把整治进行到底。玉溪支队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过程中,加强督促指导,各基层大队牢牢盯住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不放松,实时关注整改进程。支队目督办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支队军政主官多次率队深入基层大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并帮助解决火灾隐患整改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为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全市在年初确定的11家政府挂牌督办单位中,还有元江县银达商业城在按计划稳步推进整治工作,支队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同时,结合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杨武平) 来源: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编辑:矣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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