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书记孔祥庚主持召开四届市委第18次常委会议。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委政法委关于近期中央、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真正做到“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牢牢把握全市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全力做好当前和十八大期间的维稳工作。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在全省率先建成最有安全感城市的目标,认真总结我市多年来维稳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切实将争创新一轮“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作为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前,要扎实做好以下3项工作:1、继续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由市委副书记谢兴荣牵头组织、政法等部门,研究解决好政法干部的待遇问题,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严格执行,没有文件规定的可参照其他州市的做法执行或根据玉溪实际在不违反中央、省规定的前提下探索研究解决。2、建机制、打基础、重实效。为切实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由市财政投入500万元、九县区各投入100万元,设立1400万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奖励基金,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市委政法委要牵头认真制定相关方案,管理使用好基金,发挥基金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切实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宁笙,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明正彬牵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在党的十八召开前对全市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行包案负责制,按轻重缓急逐件化解处理,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办公室 编辑:刘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