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长安网
您当前位置: 政法要闻
玉溪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2023-10-24 09:26:04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相关文件,发布“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名单。其中,云南省参加试点的6个州(市)均顺利通过验收,玉溪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微信图片_20231023164958

据了解,2020年6月被确定为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以来,我市严格遵循工作指引深入开展试点创建,从严从细从实落实试点各项指标,社会治理“五方”合力推动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五治”融合方式手段更加丰富,“五种”风险防范体系更加完善,市域作为矛盾化解的“终结地”基本形成,防止风险外溢上行的“防护墙”基本建成,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创建以来,我市突出顶层设计,把市域社会治理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运行机制和配套文件,从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措施办法等方面,构建起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四梁八柱。构建完善组织指挥体系,高位统筹试点创建。市、县、乡三级成立领导小组,全部实体化运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方”合力推动的“1+11”组织指挥体系,强有力推进创建工作,形成了社会治理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我市把工作指引细化为责任清单,派单至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并制定领导包保、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拧紧工作责任“链条”,推动各部门把市域社会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落实。在创建过程中,我市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短板弱项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建、重点创”工作目标,集中全市优势资源力量打造认领试点项目,采取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倒查约谈等方式全力攻坚克难,紧盯“五大风险领域”,部署推进“九大专项行动”,风险防范能力、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政治更安全、人民更安宁、社会更安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上升。

创建以来,我市强化统筹协调,有机统一试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培育崇德向善向上文明新风、实施县乡村组“四级联创”、开展“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强力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推进“多网合一”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理方式更加完善,政治引领纵深推进、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德治教化成效明显、自治强基不断夯实、智治支撑更有成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季永鹏

编辑:王一婷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滇ICP备1000470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