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000421601000
中共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相关政策,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政法工作改革。
7.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指导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市委政法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平安玉溪、法治玉溪、过硬政法队伍和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市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0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5.6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00万元,占总收入的2.40%。与上年对比财政收入减少228.55万元,减少13.49%;其他收入减少57.06万元,减少61.3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开展的项目工作较2017年减少,压减项目金额,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收入;二是人员调动退休;三是2018年上级机关减少了相关经费补助等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56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70万元,占总支出的67.77%;项目支出504.52万元,占总支出的3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8.56万元,增加10.24%;项目支出减少206.903万元,减少29.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机关人员工资调整造成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2018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工作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三是部份项目经费调整为工作业务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0.7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8.56万元,增加10.2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机关人员要工资调整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4.52万元。与上年对比, 项目支出减少206.90万元,减少29.08%,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工作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及部份项目经费调整为工作业务经费。相关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群众团体事务及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666万元,具体用于其他群众事务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6.97万元,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依法治市工作、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业务开展等工作;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5.88万元,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等支出;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用于政法有关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机关人员要工资调整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开支、平安玉溪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综治信息化系统建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等项目开支。其中人员支出837.6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223.07万元,平安玉溪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等项目支出504.5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政法维稳相关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离退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2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为缴纳职工公积金和购房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1万元,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预算的8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7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80.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审批和支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4.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占28.55%;公务接待费支出5.58万元,占71.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我委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县(区) 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42万元,增长101.5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年初预算要求部份项目经费调整为工作业务经费。二是一般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59.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46万元,固定资产176.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1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9.70 |
83.46 |
176.24 |
38.0 |
138.2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市委政法委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中所包含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的相关项目为涉密项目,不属于公开范围,因此在相关项目概况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中未作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没有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