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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3 1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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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市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市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玉溪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市委政法委在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总目标,科学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我市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

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正确发展方向。

全市政法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发了《全市政法单位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实施意见》,压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的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

(二)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对重点人的梳理排查,明确工作责任,逐一落实侦控措施。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全面开展反渗透、反颠覆的法治宣传教育23场次,广大群众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没有发生进京上访情形,也未发生赴省集体访,圆满实现了“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的目标任务。

(三)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为基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71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共立经济案件186起,涉案金额80296.5万元,挽回损失6674.9万余元,抓获作案成员275人。全力做好“两节”“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南亚东南亚商洽会、财富论坛等系列重大活动及各类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

(四)以重点培育市建设为牵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速。

将重点培育市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牢牢把握“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举全市之力推动工作大提速、重点大突破、成效大提质。出台玉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0余项制度机制。将省第九督导组、中央督导下沉玉溪和“回头看”督导发现的问题统筹起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督导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体整改、彻底整改。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集团)69个。

(五)以深化平安玉溪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探索新时代“基层党建+基层社会治理”联建双推新路径,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市域社会治理优势,有效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迭代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市共702个村(社区)划分为6690个网格,推行“县区—街道—社区—网格—楼栋”五级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党建、社保、综治、社会救助等工作。完成7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11场次,办理法律服务案件3.17万件次。充分利用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电子围栏和WIFI信息采集点,对途经车辆、人员、通讯工具等信息进行动态实时无感采集,实现了“人过留影、车过留牌、机过留号”。

(六)以提升司法质效为关键,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市县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全部到位,内设机构已按照新划定的职能职责运行。继续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和执法公开机制,联合政法各单位完善重大案件联合会商机制,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七)以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持续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制定《玉溪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玉溪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办法(试行)》,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全市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织政法干警收看《决不姑息》《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参观玉溪市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图片展和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戒,深入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76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7.68万元,占总收入的96.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61万元,占总收入的3.72%。

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1,50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5.6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00万元,占总收入的2.4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数增加26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2.4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9.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拨入10万元医疗纠纷调处经费。2.玉溪市烟草公司拨入10万元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调工作经费。3.因机构合并,玉溪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账户撤销,资金45.61万元转入市委政法委专用账户管理使用。4.增加了综治中心建设经费363.7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2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03万元,占总支出的78.24%;项目支出274.82万元,占总支出的21.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56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70万元,占总支出的67.77%;项目支出504.52万元,占总支出的3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3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9.70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1.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因市扫黑办设在我单位,2019年大量人员集中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致使综治中心建设未按预期计划进行,按相关要求,拟于2020年推动建设市级综治中心。经委领导研究决定,将市级综治中心建设经费预留到2020年继续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00%。2018年度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0.7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03%。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72.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82万元。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4.5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29.70万元,减少45.52%。主要原因分析1.2019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工作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及部份项目经费调整为工作业务经费。2.因市扫黑办设在我单位,2019年大量人员集中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致使综治中心建设未按预期计划进行,按相关要求,拟于2020年推动建设市级综治中心。经委领导研究决定,将市级综治中心建设经费预留到2020年继续使用。

相关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及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972万元,用于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9.60万元,用于特殊困群体救助、政法宣传、见义勇表彰奖励、流动人口管理、春节送温暖、西部志愿者、综治维稳业务开展工作。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2.68万元,用于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涉法涉诉案件特殊困难群众救助等业务开展等工作;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7万元,用于政法有关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2.46万元,减少17.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因市扫黑办设在我单位,2019年大量人员集中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致使综治中心建设未按预期计划进行,按相关要求,拟于2020年推动建设市级综治中心。经委领导研究决定,将市级综治中心建设经费预留到2020年继续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5%。主要用于:1.人员工资、奖金、交通补贴等支出681.0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105.2万元。2.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7.64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20.94万元。3.机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51.36万元,职业年金4.81万元,医疗保险42.66万元,住房公积金58.58万元,购房补贴0.97万元,工伤生育保险支出1.8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无。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27.64万元、机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6万元、职业年金4.81万元、死亡抚恤费20.94万元、工伤生育1.8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4.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8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1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的7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7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78.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3.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占29.21%;公务接待费支出5.40万元,占70.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我委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机要、应急处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县(区)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审批出差人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通信、会议、培训、差旅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6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9.4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92.0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5.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8年市委政法委资产总额259.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4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6.24万元,净值74.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一致,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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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要求,2019年我委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总体情况如下:2019年度我部门组织对17个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79万元。其中:特定项目10(涉密项目)金额20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2个,涉及金额16万元。本级财政支出项15个,涉及金额663万元。除特定项目外,对所有绩效情况报告进行整合,现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自评综述,按部门职能职责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

整体支出自评综述: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计划工作基本已实现预期目标。1.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2.加大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和规范力度,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评审;3.加快完善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做好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加大金融监督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力度。4.公开市本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因政策原因及部份工作的特殊性2019年部份项目未能按预期开展。1.综治中心工作经费经领导与财政部门协调预留至2020年继续使用。2.省委、省政府处突维稳经费及公共安全财政应急经费、综治工作经费、综治维稳培训费均上缴财政统筹使用。3.西部计划志愿者经费由于此项工作已结束,剩余经费已上缴财政。根据自评情况总结经验,优化下一年预算资金编制和绩效目标设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综治中心工作经费绩效情况:根据2018年9月12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以及2018年10月11日五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要求,市级财政分三年拨付市级综治中心建设所需资金888.28万元。但因机构改革,市级综治中心未开展建设,经与市级财政局协商,2019年预算的363.76万元市级综治中心建设经费预留到2020年继续使用。

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因机构改革,原市综治办机构撤销,市级综治中心未能开展建设。市委政法委积极与编办对接,于2019年11月27日下发《关于成立玉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批复》(玉编办【2019】129号),预测2020年建成,该项目绩效自评于2020年进行。

(2)项目二: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项目自评等级为优,根据《玉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及其他涉法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局拨付救助资金60万,救助8件19人,其中,法院6件、检察院2件,使用资金25.46万元。

取得的成效:救助8件19人,其中,法院6件、检察院2件,使用资金25.46万元。解决法院执行不能6件、检察院不起诉2件,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因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有差距,将加强督促、指导,一方面,在审核时要更加严格的掌握救助标准;另一方面,督促政法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尽量上报审核,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3)项目三:见义勇为专项工作经费绩效情况:项目自评等级为优,对全市见义勇为人员的慰问率达100%;“十三五”未发生一起见死不救案事件;全社会对友爱互助的认可率达90%以上;通过表彰奖励以及我市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影响,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弘扬社会正气。

取得的成效:通过表彰奖励以及我市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影响,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弘扬社会正气。

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加强见义勇为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影响,激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勇于加入到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见义勇为工作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4)项目四:政法宣传工作经费绩效情况:项目自评等级为优,2019年,新闻宣传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把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贯穿政法工作始终,提高正面宣传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充分调动基层政法综治部门和广大新闻媒体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汇聚正能量,为我市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生态。

取得的成效:实现在中央媒体(法制日报、中国长安网)有突破、省级媒体(云南长安网、云南法制报)有提升,上报云南长安网信息稿件每月不少于40篇(条),市级媒体(玉溪长安网、长安玉溪微信公众号、政法政法微博等新媒体)实行规范化运作,提升全市政法宣传影响力传播力。

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网站维护费及人员不足。加强人员业务水平培训,提升全市政法宣传影响力传播力。

(5)项目五:西部计划志愿者经费绩效情况:项目自评等级为优,按照2019年初设定的指标,市委政法委共使用西部计划志愿者2人,自2019年1月至7月发放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600元,有效增强志愿者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责任感。 

取得的成效:通过持续实施西部计划,大力支持中西部基层和民族地区,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下大气力推动落实社保等政策,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类资源,突出示范引导,强化管理服务,不断引导广大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西部计划志愿者经费由于此项工作已结束,剩余经费已上缴财政。

(6)项目六:流动人口管理经费绩效情况:项目自评等级为优,2019年初设定了召开流动人口、留守人口座谈会,健康促进培训会人次、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慰问流动人口和留守老人、增设宣传栏及知识普及展板、印制宣传折页。

取得的成效:召开流动人口、留守人口座谈会,健康促进培训会300人次,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8.7%,慰问流动人口和留守老人20万,增设宣传栏及知识普及展板60个,印制宣传折页8万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十三五”末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5.67%。

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人员和经费不足。加快建成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水平;不断健全惠及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 

(7)项目七: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绩效情况:项目自评等级为优,2019年初设定了聘请1名未司办工作、聘请1名合适“五老”工作人员、发放未司办和“五老”工作人员工资。

取得的成效: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触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触法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有条件地、最大限度地将其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的处罚中分流出来。

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人员和经费不足。下一步要加大对触法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力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不脱离家庭、学校、社会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矫治、教育、帮助,使其重新走向人生正途,重塑美好人生。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因市委政法委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中所包含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的相关项目为涉密项目,不属于公开范围,因此在相关项目概况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中未作公开。

(二)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对以前年度固定资产补计提折旧,因此2019年度固定资产减少金额较大。

(三)2019年部门“三公”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1万元中含租车经费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用名词解释

【综治中心】

综治中心:是由当地政法委牵头,乡镇具体建设的综治机构,主要是通过组织指导当地乡镇开展和谐平安创建工作,起到维护一方稳定的责任。一般综治中心内设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司法所等。综治中心是为所在乡镇服务的。

【结余结转】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21601111

市委政法委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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