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0004216000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是中共玉溪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市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市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玉溪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机构设置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所属单位1个为玉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市政法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政法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确保全市政治安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续推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奋力推进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玉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委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我委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2.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9.66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财务总收入减少462.88万元,下降28.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6.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经费发生变动;二是机构调整,2021年项目经费659.36万元,2022年项目经费182.69万元(含单位资金13.69万元),调整部分项目,项目资金作相应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 1,176.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2.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6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2.45万元(本级财力1,162.4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2.88万元,下降28.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6.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经费发生变动;二是部门(科)室调整,2021年项目经费659.36万元,2022年项目经费182.69万元(含单位资金13.69万元),调整部分项目,项目资金作相应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6.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6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45万元,与上年对比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13.79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发生变动;项目支出182.69万元(含单位资金13.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6.67万元,下降72.29%,主要原因是部门(科)室调整,压减项目,调整部分项目,项目资金作相应调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3101行政运行625.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等支出。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1.21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单位项目经费支出。
2013150事业运行63.3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等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0万元为待定项目,不宜公开。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5.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5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的记实部分。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事业编制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2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69.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1.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1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4.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6.25%,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原因是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1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81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没有增减变化,将进一步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为特殊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和平安玉溪建设宣传专项经费:
特殊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专项经费: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及其他涉法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玉办发〔2009〕21号),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以全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具体救助标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生活特别困难的,应严格审核。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办案部门应当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提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意见,填写《云南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备案审查表》。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市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审批的救助金额拨付到政法部门发放。特殊情况可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先发放。救助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办案部门认真审查、从严掌握。救助金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救助人员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救助金额不得超过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市国家司法救助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则。一是辅助性救助。二是属地救助。三是及时救助。四是公平救助。
平安玉溪建设宣传经费:构建覆盖全市党委政法委的统一策划、联动协作、调度指挥、打造品牌为主要内容的玉溪政法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提升玉溪市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新媒体宣传中的竞争力。建立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积极利用创新手段和方式,打造有影响力、传播力的政法新媒体产品。建立信息报送反馈机制,对全市政法委机关报送的宣传重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助推全市党委政法委政法新媒体建设。构建平安玉溪主题宣传策划平台,为我市政法工作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特殊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
数量指标:1.执行救助案件数大于等于8件;按照《玉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及其他涉法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玉办发〔2009〕21号,市财政局根据预算拨付救助资金,市委政法委根据政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申报的需要救助的案件情况,集中进行审批。根据实际情况,2022年需拨付70.00万元。2.信访案件大于等于2件,按照《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公安局、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政法〔2015〕28号文进行考核。3.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次数大于等于2次。4.工作安排会议及讨论会议次数大于等于2次,推动涉法涉诉司法救助工作,提升救助效果。
时效指标:1.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原则上都由案件管辖地负责救助。办案机关应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提供救助,确保及早化解社会矛盾。在相应的时间内得到救助,通过救助达到息诉罢访,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2.司法救助金发放及时率达到100.00%,救助金按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发放。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改善率达80.00%及对贫困上访群众救急救困达70.00%以上,市国家司法救助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则。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满意度指标:被救助人员满意度达95.00%,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而引发新的矛盾。
平安玉溪建设宣传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
数量指标:1.举办政法宣传活动次数大于等于1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2.在玉溪长安网编辑、发布稿件数量大于等于1,000件。3.“长安玉溪”微信公众号编辑、发布信息数量大于等于144条。4.在玉溪政法今日头条编辑、发布稿件数量大于等于50条。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为,1.玉溪政法抖音编辑、发布稿件数量大于等于50条。2.政法舆情有效处置,及时分析研判率达90.00%以上。
满意度指标: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00%以上,构建平安玉溪主题宣传策划平台,为我市政法工作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市委政法委将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预计在年末以上指标均能得到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9.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会议、差旅、培训、车辆运行维护等开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9.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8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机关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9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9.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