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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25 17:46:48

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4010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市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市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玉溪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奋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玉溪、法治玉溪,为推进玉溪“一极两区”建设贡献政法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聚焦政治安全,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三是聚焦和谐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玉溪。四是聚焦人心所向,持续筑牢公共安全屏障。五是聚焦服务大局,为全市“一极两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六是聚焦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七是聚焦自身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过硬政法铁军(涉密内容已按要求删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机构设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5,777,949.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2,979.19元,占总收入的94.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4,970.00元,占总收入的5.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47,943.19元,增长2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8,088.19元,增长22.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9,855.00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开展的项目工作较2021年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收入;二是2022年上级机关加大了相关经费补助,2022年非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三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99,668.69元。其中:基本支出9,881,416.93元,占总支出的62.54%;项目支出5,918,251.76元,占总支出的37.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71,588.93元,增长18.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224.08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人员变动和工资标准调整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364,364.85元,增长66.53%;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的项目较上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1,416.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10,550.33元,占基本支出的8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0,866.60元,占基本支出的1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18,251.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项目经费增加2,364,364.85,增长66.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较上年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69,529.51元,用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综治维稳、见义勇为奖励、平安玉溪建设宣传等相关工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48,722.25元,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000.00元,用于政法有关安全方面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2,97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3%。与上年相比增加2,484,846.31元,增长19.88%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较上年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02,95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平安玉溪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玉溪市法学会业务开展等项目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涉密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9,26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09,96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50,7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104.00元,支出决算为354,51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60,428.4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528.3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5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5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104.00元,支出决算为354,51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60,42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528.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委政法委公务用车云FF1166,属于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车辆。该车辆购买于2006年8月,品牌为丰田路霸越野车,排量2.7L,购置费38万元。已使用16年,行驶里程约36万公里,现该车整体车况严重下降,动力不足,机油烧蚀严重,长途行车存在安全隐患。经委务会研究,拟将该公务车无偿划拨给公车管理中心。同时,市委政法委经常有应急处突任务,市委政法委书记周踊同志还兼任市委工业工委主任,招商引资工作较重,接送客商考察参观频繁。因此,申请更新一辆七座商务车,排量2.0T,购车价格25万元以内。经玉溪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2022年第1次会议纪要及市机关事务局2022年8月16日同意购买更新一辆七座商务车应急处突车辆。旧车云FF1166于2022年11月30日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是市机关事务局2022年8月16日同意公务用车资金及购置税280,000.00元由财政局拨付我委购置公务用车。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9,145.09元,增长44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60,428.48元(2021年我委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503.61元,增长10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3.00元,增长0.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委政法委公务用车云FF1166,属于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车辆。该车辆购买于2006年8月,品牌为丰田路霸越野车,排量2.7L,购置费38万元。已使用16年,行驶里程约36万公里,现该车整体车况严重下降,动力不足,机油烧蚀严重,长途行车存在安全隐患。经委务会研究,拟将该公务车无偿划拨给公车管理中心。同时,市委政法委经常有应急处突任务,招商引资工作较重,接送客商考察参观频繁。因此,申请更新一辆七座商务车,排量2.0T,购车价格25万元以内。经玉溪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2022年第1次会议纪要及市机关事务局2022年8月16日同意购买更新一辆七座商务车应急处突车辆。旧车云FF1166于2022年11月30日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是市机关事务局2022年8月16日同意公务用车资金及购置税280,000.00元由财政局拨付我委购置公务用车。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一是车辆整体车况严重下降,动力不足,机油烧蚀严重,长途行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市委政法委经常有应急处突任务,招商引资工作较重,接送客商考察参观频繁。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综治维稳处置突发事件,检查铁路线周边安全,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县(市、区)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0,866.60元,增加44,551.29元,增长2.31%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新增专项工作。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通信、会议、培训、差旅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5,335,998.83元,其中,流动资产278,342.12元,固定资产2,172,280.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85,37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88,863.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4,057.30元。(无形资产较2021年增加2,885,376.00元,流动资产较2021年增加29,430.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移交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办),账面原值38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无偿划拨给玉溪第二中学使用),账面原值200,2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为市委政法委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中所包含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的相关项目不属于公开范围,所以在相关项目概况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中未作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附件: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表2023102510141555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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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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